牢记责任 自律自强
着力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上个月召开的全市建设工作会,明确提出了今年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天,局党组决定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目的就是根据建设工作会的总体部署,在回顾总结去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今年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市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单位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乘势而上,着力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
一、2007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7年,是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们紧紧环绕“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这一主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应对各种难题,克难攻坚、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07年,全市建设项目865个, 新开工项目353个,建筑面积296万m2,工程造价83.3亿元。其中,房屋工程项目342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1个。监督机构积极探索新模式,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实行分专业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对全市受监工程验收322项,备案299项,安全生产评分434项,评定合格367项。出示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报告21044份,合格20589份。出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48份,查处违反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标准1727项,纠正达标1697项。为全市创得省级文明工地29个,市级文明工地40个。全市在建设工地无重大结构隐患,施工安全事故及死亡率均为零,为近10年最好成绩。
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突破。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健全完善“约谈会”制度,严格执行“整改到位,处罚到位”的“两到位”原则。2007年,监督机构共签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文书1998份。其中,签发整改通知书1406份,监督执法(局部)停、整通知书650份。下发监督执法通报52份。签发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111份,确定19份,上报9份。下发行政执法处罚建议书182项,其中简易程序18项,一般程序86项。进行行政处罚前立案调查、取证68项,结案30项,处罚金额83.3万元。政府工程监管行政执法思路更清晰,程序更明了,执法更人性,成效更显著,促进了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责任意识逐步增强,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管理工作水平有了新的进步。2007年,监督机构共制定各项管理规定文件9份,完善管理制度文件29份,株洲日报工程质量安全专刊4期,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杂志2期。组织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2次,检查项目614个;对全市检测单位专项检查2次;对32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家检查4次;组织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及建筑工地计划生育督查8次;配合省建设厅、省总站和市建设局专项检查10次。组织专家对重、特大项目技术评审31项。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评估125项。组织召开全市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讲评大会4次。组织各责任主体单位人员参加省厅及总站学习4次。组织全市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共培训10期,参加人员1330名;建筑节能培训,共7期,培训740人;技术资料员培训,共2期,培训337人,并在年初对640本资料员证进行年检。使得全市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得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有了新的进步,百姓更深入了解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了“群防群管”的效果。
总之,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得非常出色的一年,也是工程监管、行政执法相互推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有效地凝聚起各方力量,形成了齐心协力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工作局面;靠的是全市各方参建单位的严组织、严管理、严施工,搞好工作的强烈愿望转化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自己的辛勤付出换来了丰硕成果,取得了近10年来最好成绩。在此,我代表市建设局党组、市质安监管处对大家在过去一年里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去年工作取得喜人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总的形势来看,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还存在诸多问题,压力很大:一是部分责任主体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职责意识不强;二是部分企业管理混乱,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到位;三是建筑市场恶性竞争,造成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严重投入不足;四是部分监理单位未履行法律职责,人员配备不足,执行法律法规不到位;五是部分施工机械陈旧老化,带病作业;部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随时有可能整体坍塌,事故随时发生;六是部分预制构件生厂厂家、商品砼生厂家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所有这些问题和压力归根到底是我们的责任意识和履行法律职责的问题。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是建设的核心。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党和政府最为关心的工作之一。抓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是保证城市现代化发展质量和增强经济后劲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成绩面前,我们更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更要提高责任意识,防范未然,保持危机感,增强“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紧迫感。
二、今年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
今年是全市“环境建设年”,是建设系统“监督执法”之年,是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之年,是工程监管和行政执法相互促进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历年来重点工程项目多、任务大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审视当前的株洲,为“两型社会”的试点区,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的交叉时期,形势比任何时候都要好,挑战比任何时候都要多。为此,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争创新优势,赢得新发展,全力推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基于上述情况,今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指标是:一是全市全年工程建设施工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以内;二是有效遏制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四是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出示合格率达到100%,合理优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五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卫生、蓝天行动达标。完成这组目标有一定的难度,但作为城市建设的开拓者,为了我们株洲的工程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我们更应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无隐患、施工安全生产达标,积极圆满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这样才能对得起国家,对得起株洲人民。大家应该看到,这样一组指标的安排,既能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又充分考虑了可能遇到各种困难,留有一定余地,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不怕艰辛,继续发挥我们过去好的成绩,认真管理存在的不足,各级管理到位,不仅可以做到,而且会比预定目标完成得更好。今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要任务是:
(一)创新监管方法,促进企业责任意识增强
创新监管方法、建设各方职责自律增强、创建诚信信息平台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大家在会议资料上可以看到《关于开展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和《关于2008年株洲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3个文件,这是我市今年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举措,也是省建设厅部署的工作重点。意在形成以现场监管为依托,以监管信息平台为载体,以层级监督考核为抓手“三位一体”的工程监管机制。一是推行联动综合性检查,目的是提高监管效率,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加快、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采用监督机构事前告知与企业事先做好迎检准备的监督执法检查方式,对企业管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将企业被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监督执法检查转变为自觉做好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工作,自觉接受监管,促进企业自觉发挥主观能动力,提高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全面启动和完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和“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数据信息平台”,通过两大平台的运行,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企业诚信平台。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测试验报告、阶段性的质量验收、安全生产的评定,构件的生产、商品砼的生产、构件、材料进场、重点部位的旁站等信息全部实行网络共享,并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使擅自降低质量安全生产条件无藏身之地,杜绝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合格的商品砼、预制构件进入施工现场等行为。同时,将信息网与省厅信息网相连,及时向社会披露各方责任主体诚信状况,实现工程监管信息全省共享,乃至全国共享。特别要指出的是全市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4月份起,启动信息共享;6月份起,实行全市各检测机构报告信息共享。各施工项目凡没有采用信息共享的检测试验报告,将作为无效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关于2008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和《关于2008年株洲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目的是落实层级管理制度,全面强化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层级监督考核。对行政监督执法不力的部门、机构及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以确保监管效能。各企业要重点建立健全层级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监管机制,加大对层级管理的落实力度,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对层级管理制度不完善,职责、施工环境不落实,对降低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允许开工。
(二)依法监督为纲,促进企业法律自律提高
今年省建设厅调整下发了《湖南省建筑施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湘建建〔2008〕39号)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湘建建〔2008〕77号)文件,各方建设责任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管理好各自行为,并到项目中去落实。省建设厅在3月5日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今年工程监管的主题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督执法,提出了“依法监督为纲”的方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行政监督执法,以此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主体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生产意识,自觉规范企业自身行为,自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今年,要在全面加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执行的同时,全面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的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一是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严厉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安全行为和隐患,严厉查处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严厉查处监理单位不依法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行为,严厉查处检测机构、预制构件和商品砼生产厂家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二是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为关口,严厉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不进行开工条件审查或审查不过关,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签订阴阳合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等行为,严厉查处不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行政命令,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到位等行为,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的坚决上报,该吊扣相关证照的坚决上报吊扣建议,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罚。此外,今年省建设厅明确,进行行政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行政处罚项目不得少于50%,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严格按此比例落实到位,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自身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工程监督水平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基础。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是搞好监管工作的前提。一是各级管理人员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者,管理水平、职责意识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继续开展约谈会制度和违法违规项目实行强制培训制度,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对未参加年度质安专职人员培训的人员,不许上岗。各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三级教育”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对有关建设法规、标准的学习。二是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意识。随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管内容越来越广,进一步完善廉政工作制度和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权威,作风清廉,把关严格”的质安监管队伍。市质安监管处今年被列入全市重点“行风评议”单位,证明市委、市政府对建设工程管理高度重视。各级监督机构要以“行风评议”以契机,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制止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之风,树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任劳任怨,廉洁自律,奋发进取的作风。三是提高监管队伍技术业务素质,在各项工作中把工程重点放在提高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上,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创新监督工作改革思路,提升政府建设监督的技术权威地位。加大岗位职责、业绩考核力度,采取业务考试,现场问卷,评议等级方式,量化考核档次,以考促干,以评促先,激励大家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凡经考核达不到条件的,实行离岗学习,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塑造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三、做好今年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任务重、压力大,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采取有力管理措施,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执行下列重要的规定。
(一)建设单位要做到:一是严禁先施工后办理手续,如桩基、电梯、消防、取暖、通风等专项施工前必须办理施工许可;二是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依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三是必须按规定单列支付施工安全生产环境措施费用,此费用不能作为工程竞价(中标)优惠条件。四是不得违规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五是开工前必须组织召开工程施工第一次交底会,认真做好开工报告的报审。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重新审查。同时按规定委托项目检测机构。六是要及时组织对桩基、基础、主体、使用功能、竣工阶段施工质量验收,验收前向监督机构报送技术资料和验收报告。七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15日)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二)勘察、设计单位要做到:一是勘察单位要严格按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进行地质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设计单位应按经审查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对工程质量的重点部位、环节应有指导性意见,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应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质量安全事故措施的建议。二是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孔)、基础、主体、使用功能及重要部位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按阶段及时出具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三)施工单位要做到:一是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配备应符合要求;建立健全相应责任制度,落实主要专业工种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三类人员”人证齐全。二是对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是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工程的设置、文明施工达标。四是严格对重特大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评估、论证及应急预案的组织落实。五是各项技术资料符合规定。
(四)监理单位要做到:一是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配备及资格应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二是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旁站措施)的内容具体,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加强对开工前条件的审查,同时上报监督机构。三是对工程质量检验批,各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应符合规定程序,并及时按阶段出示质量验收、安全生产等级评估报告。四是有关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必须规范。
(五)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做到: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不得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检测任务。二是检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三是检测内容规范性,操作符合程序。四是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应科学公正、真实。五是及时向监督机构报送不合格报告和月检测报表。
同志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能不能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严格执行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有没有按程序办事。只要大家牢记责任重于泰山,自律自强,没有理由搞不好工作,没有理由停步不前!让我们以新的理念、新的姿态、新的作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顽强拼搏,乘势而上,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