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123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全市小街小巷改造工程要在今年全部完成,123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已列入本年度市重点工程,由各区建设局(城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已有部分工程已开工。为了全力打造“政府为民工程”,确保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4月18日,我处组织召开了全市123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市建设局相关领导、处相关人员、各区建设局(城建局)代表、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对123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交底,对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全力做好改造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监管人员安排
我处将对123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实行统一监管,河东由监管一科负责(新华路以北的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朱新民;新华路以南的项目责任监督工程师:曾树),监督三科协助;河西由监管二科负责(责任监督工程师:贺仁光),监督四科协助。
(二)明确改造工程施工、验收的相关规范、标准
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按照以下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JTJ034-2000)、《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JTGF40-2004)。
施工技术资料方面要按照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统一用表》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及开工条件审查
根据123条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我处研究决定从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及开工条件审查手续。安全监督注册手续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均在我处办公室的注册备案室直接办理,手续办理需提供的资料,由注册备案室提供目录。
开工条件审查方面由监督科根据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直接办理,无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可免除专项技术审查。
(四)质量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编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并进行交底。
2.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单位资质,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是否满足项目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3.检查施工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4.重点检查原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是否齐全,是否做到先检后用;施工过程中施工试验、功能性试验的内容、频率是否符合要求。同时,监督工程师要对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施工试验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对于施工单位自检不按规定进行或对质量有疑问的,将加大抽检比例。
5.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必须符合全市“三个创建”工作要求。现场基坑支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到位,确保施工现场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6.参与竣工验收与评比。对项目竣工时的实体质量(包括几何尺寸、强度、功能性试验)进行全面抽查、检测,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评价。
(五)监管的方法和措施
采取日常检查、巡查、综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督管理,项目监督工程师要做到每星期对每个工地至少进行一次日常的检查或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项目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进行处罚。
二、对几方责任主体单位的具体要求
(一)建设单位
1.与监督工程师积极沟通,对新开工的项目要提前将项目名称、地点、施工、监理单位名称报知监督科。
2.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安监手续。
3.配合监督人员和其他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4.组织做好创建交通模范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宣传工作。
(二)监理单位
1.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有相应的工程经验,并能熟练运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严格按《监理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热情服务。
3.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按施工技术规范所要求试验内容、要求、频率有计划的组织送检,并对见证取样试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旁站,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准确性。
4.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制度,要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制定旁站监理计划,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5.配合做好监督抽样工作。
(三)施工单位
1.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安监手续。
2.严格按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3.配合监理做好见证取样试验。
4.按要求配合做好原材料监督抽样、施工质量监督抽测及竣工质量检测工作。
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
6.关键部位(工序)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未组织验收的,不得进入下道部位(工序)的施工。
7.严格按照全市“三个创建”要求搞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围档,围档必须坚固、美观,围档高度必须满足要求;施工现场主干道和施工场地要做到硬化,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和排水设施,确保净车出场,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渣土车辆必须要有遮盖措施,不得滴漏撒落。同时,必须保证好项目周围居民的出行和生活。
结合具体要求,处党委书记、副处长谭家利对此次改造工作作了重点强调。他指出,123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定,是一项民生工程。改造工程项目虽小,但影响大、困难多。4月15日,市建设局专门组织会议,刘力量副市长到会部署工作,明确责任。提出所有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创建精品工程的标准实施,针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要实行严格把关,一旦出现问题,要严格追究责任。我处受市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借此,特强调如下几点:
1.所有改造工程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办理施工许可、做好施工方案、相关技术设备、人员配置到位)。
2.明确责任,认真履职。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对自身工程,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职能和要求,实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3.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安全生产不出问题。质量方面:必须按照工序要求,把好原材料关口,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安全方面: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所有改造工程必须指定兼职交通管理员,对现场和周围实施交通管理。
4.保证改造项目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不受影响,严禁野蛮施工。施工现场材料要实行集中堆放,文明施工必须围绕“三个创建”具体落实。
5.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与监督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涉及面较广的问题要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以便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会议结束前,市建设局副局长沈平结合会议部署,强调:一是建设单位要把好质量关,把好施工单位资质关,所有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都必须具备市政施工资质;二是加强对改造项目监理单位的管理;三是各区建设局(城建局)在工程开工前三天,将项目基本情况书面报质安处;四是质安处要及时介入,全力确保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最后,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齐心协力,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此次123条小街小巷改造工作。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市建设局。
发:处领导、处各科室、检测中心
(记录:夏妤 校对:陈玉晃)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