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08年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建设工程监督执法水平,以树立行业新风,纠正行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根本,不断提高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服务质量的满意率,根据《株洲市第十四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市纠风办〔200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监管执法是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主题,以解决和纠正监督管理过程中有关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党风廉政、服务质量等工作环节的行业反应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法律规范为标准,坚持“以评促纠”,认真查找不足,扎实抓好整改。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权威、作风清廉、把关严格”的建设工程质安政府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本部门、科室的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
(二)坚持以监督管理工作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行风建设与评议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即要解决在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四)坚持边评边建,边评边改。建、评、改相结合的机制,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三、评议内容
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策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核心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四、工作目标
(一)认真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杜绝行业不正之风,不发生以权谋私行为和影响我处以及建设局文明机关窗口形象的行风事件。
(二)认真履行公开承诺,不发生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而对社会影响较大,引起服务对象投诉。
(三)实现“三个改变”:改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
(四)在全年的行风评议中必须达到合格要求,社会测评群众满意率有较大提高。做到服务对象满意,政府放心的工作目标。
五、工作重点环节
(一)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环节;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环节;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中投诉处理环节;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验收(评定)及备案环节。
六、具体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纠风办、市纠风办代表和建设局纪检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市质安处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行政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党委书记重点抓,纪检书记具体抓,分管领导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机构体制。
组长:陈世湘(处长)
副组长:谭家利(党委书记)
行风办主任(行评工作联系人):邓伟平(纪检书记),2991115。
行风办副主任:林军(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成员:夏向阳、聂光辉、邓一兵、文建国、张武、陈玉晃、刘慧。
行风评议重点环节的专项问题归口负责人:
监督服务质量管理:陈世湘;
监督执法管理:谭家利
党风、政风和廉政管理:邓伟平;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夏向阳、聂光辉;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邓一兵、邓伟平;
技术管理和投诉管理:文建国;
办公室内业和宣传管理:林军。
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行风办和建设局制定的评议指导意见,领导和部署全处的行风评议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全员对行评工作的认识
分级召开动员会,让全处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行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是对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服务质量的促进和推动,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建设环境。
(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全处干部职工要在行评工作中对照岗位职责,对照工作制度、程序、规定,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纠正。以行评工作来促进我们的技术水平、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内外监督,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
1、建立健全各个层面的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对我处工作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2、对行业(群众)举报和投诉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举报或投诉者通报。
3、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向广大市民宣传我处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的情况。
(五)在社会各界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兼职),对我处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进行监督。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1、4月中旬,召开全处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行风评议工作,教育广大职工提高对行业作风建设和评议工作的认识和意义,自觉接受社会、行业、群众监督,充分认识到行业、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和服务的标准。
2、分科室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规定。
3、召开行业对我处政风行风意见的动员会。
4、邀请行业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5、就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优质服务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
6、公布行风监督电话:2991133(传真)、2991140、299111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行风评议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通过召开会议发动干部职工共同查找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集中查找部门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上级领导和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评议代表、群众代表参加,要以认真、诚恳、积极的态度对待评议代表及群众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要通过走访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听取意见。发放行业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问卷调查表(见附件2)、设立行风监督电话:2991133、2991140、2991115和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使行风评议工作有的放矢。
2、按照以下具体内容对本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机关办事程序内容公开,收费项目内容公开,办事时间承诺公开,廉政建设从以下10个方面进行检查:
①是否向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推荐施工队伍;②是否向责任主体单位推销建筑材料和其他用品;③是否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等;④是否接受请吃、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⑤是否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商品房的行为;⑥是否工作时间打牌;⑦是否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⑧是否有索、拿、卡、要、报等行为;⑨是否设梗刁难,故意推诿拖拉,以权谋私;⑩是否有其他不良行为。
3、协同行评代表开展行风专题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覆盖面要广,广泛听取和收集监管和服务对象对我处行风方面的意见,对调查问卷进行归纳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分析评价阶段(8月)
1、8月份,召开全处行风讲评大会,由市纠风办、行评代表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处的行风状况作出评估报告,并进行面对面讲评,讲评以讲问题为主,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限期整改的要求。
(四)整改和建制阶段(9月)
1、针对讲评大会和座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要逐项解答,逐一建立整改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目标,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反馈到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并将情况及时报市建设局和市纠风办和行评代表。
2、对确实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市纠风办和行评代表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落实期限。
3、对行业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行深入分析、探究问题的根源,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4、对在行风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处行评领导小组组织对行评工作情况、整改建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并与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员年度考核挂勾。
6、处行评领导小组组织对责任主体单位、政府相关部门、行风监督员、联系点进行回访,全面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责任单位面对面交流,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五)迎接测评与考核阶段(10月)
1、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媒体全面宣传我处在行风建设上的举措和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2、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处开展行评工作各个阶段的情况及时作出工作小结和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查报告,对我处行风状况进行自我评估。
3、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市建设局和纠风办对我处行风状况的社会测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处要切实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负责,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对于出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的,将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
(二)创新方法,求真务实。要紧密结合监督执法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行评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在查处本单位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上下功夫,求真务实,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不以不正当手段图虚名。
(三)突出重点,狠抓特色。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到位,按照方案要求,即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结合实际,注重抓成效,争创一流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