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街小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
通 报
各相关责任单位:
我处对天元区小街小巷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些工程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行为和严重质量隐患。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对该些工程项目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责令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我处下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复)查通知书》的处理意见,对照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迅速消除施工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并经自检合格后,报我处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将按照法律追究责任.
附件:天元区小街小巷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一览表
二○○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 执法检查 通报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市建设局。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