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08年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
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08年第三批申请三级及以下建筑业资质的1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8年9月19日至2008年9月25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局建管科(市管企业直接报送建设局建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3-8686039 8686056
联系传真:0733-8686050
点击下载:初审结果市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