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文件
株建监管字[2008]27号
关于绩效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评比同步进行的通知
各县市质监站、安监站:
根据省建设厅湘建建〔2008〕71号文件关于质安监机构与人员绩效考核和一年一度工作年终总结评比的要求,和省总站湘质安监字〔2008〕18号关于绩效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评比同步进行的通知,结合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处于12月15日~12月20日对各县市质监站、安监站同步进行2008年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与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年终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开展绩效考核和总结评比工作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两项工作同步进行并落到实处。
二、每个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内容,一项一项进行考核计分。单位考核应综合群众意见,客观、公正计分;个人考核在科(室)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评议工作;考核要在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措施。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都须写出书面总结,绩效考核结果都要予以公示。
三、考核程序:①听取绩效自评情况汇报;②现场比对检查;③查阅相关资料;④提出考核计分意见;
四、省总站于元月5日-元月9日对我处进行考核,同时抽查一个县市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情况。
五、组织评比,表彰先进。在绩效考核和年终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并进行表彰。根据考核的结果推荐一个质量、安全监督站为省先进单位,每个县市推荐质量、安全监督各1人为省先进个人。
附件:
1、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绩效评价标准
2、株洲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绩效评价标准
3、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绩效评价标准
4、株洲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绩效评价标准
5、先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报表
6、先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申报表
7、株洲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年终总结 绩效 考核工作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市建设局。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08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