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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建通字〔2010〕47号<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4-29 14:12:26   点击数: 518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检查    方案    通知

株洲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7印发


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017号)和市安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株安字)〔201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二季度安全督查,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

  长:关坦良

副组长:谭家利、颜彭生

  员:李骏、夏向阳、邓一兵、聂光辉、邓伟平、文建国、李文辉、贺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骏任办公室主任,李文辉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    检查方式

1、       各施工单位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检,各监理单位立即开展全面检查。

2、       各监督人员立即对责任项目进行巡查。

3、       428起,各监督科(市区)、各监督站(县市)对责任区域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4、       5月初,组织四个督查小组开展督查,对市区和各县市在建工程进行重点抽查和差异化管理。

三、    检查重点

1、施工项目部、监理部管理人员到岗和履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件上岗和履责情况;检查相关工作资料的内容完整性和真实性。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重大危险源台帐记录、现场标识和监管到位情况,尤其是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搭设、高大支模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管理到位情况。

4、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施工、监理单位针对当前雨季施工采取的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特别是施工现场深基坑和高切坡防护、外脚手架及作业面防滑等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    检查要求

1、       各责任单位和各级责任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执行文件精神,切实排除生产安全隐患。

2、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逐项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3、       各级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重点进行巡查、检查、督查,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法定程序,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严肃处理。

4、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不良行为公示制度要求进行告之,并按照程序上报、公示;对拒不执行自查自纠、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有关责任单位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资质和相关责任人员资格处理建议;对没有开展全面检查的责任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5、       请各责任单位于55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各监督机构于512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情况整理上报劳安科,联系电话:28686027515日前,将全市大检查材料上报省厅和市安委。

 

附件: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表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表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检查时间: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

监督机构

监督员

 

 

 

 

检查情况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得分

情况

1、    

公司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10分)

是、否(10分)

 

 

2、    

项目部、监理部人员到岗及执证上岗情况(10分)

项目经理、总监不到岗扣10分,其它人员不到岗每人5分,人证不符或无证上岗每人5分。

 

 

3、    

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及管理审核情况(10分)

无证上岗一人扣5分,未报监理审核扣5分。

 

 

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开工条件审查情况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执行情况(10分)

每项未进行开工条件审查的分项工程扣5分,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未进行的每项扣5分,不执行专项方案的每项扣5分。

 

 

5、    

重大危险源台帐、巡示记录、现场标识及监管到位情况。(10分)

(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高大支模、起重机械等)

未建立台帐的扣10分,台帐不合要求的扣5分,无巡示记录和进行监管的扣5分。未标识的每项扣2分。

 

 

6、    

起重机械执行备案、登记制度情况(10分)

未执行的扣10分。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得分

情况

7、    

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工作情况

未开展的每项扣10分,不真实的每项扣5分。

 

 

8、    

施工、监理单位对雨季施工采取的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及作业面防滑措施、临时设施及围档稳定等)(10分)

无措施的扣5分,未执行的扣5分。

 

 

9、    

深基坑及高切坡、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临电设施和安全防护节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0分)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每项扣10分。

 

 

10、   

监理单位履责情况(10分)

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扣5分,存在重大问题的扣10分。

 

 

总计

 

处理措施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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