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二季度
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和季度督查工作要求,我处于5月10日至5月20日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大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一)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大检查主要包涵三个方面内容:其一,对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其二,随机对我处监督工程师所监管的责任项目进行督查;其三,对县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1、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市区共计检查项目100个。我处签发整改通知77份,停工整改通知23份;签发不良行为告知书9份,涉及5个工程,9个责任单位;签发行政处罚建议书5份,涉及5个工程,13个责任单位。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总计713处。
2、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市区共计督查项目16个,县市共计督查项目6个。我处签发整改通知12份,其中市区8份、县市4份;签发停工整改通知4份,其中市区2份,县市2份;签发行政处罚建议2份,为茶陵幸福家园廉租房1#栋和攸县农机大市场1#住宅综合楼。共计对16个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督查评分,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14个,占87.5%;不合格标准的项目2个,占12.5%。
(二)质量安全基本情况
各有关责任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质量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能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针对雨季施工和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有效监控,采取了有效措施,保障了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均在受控状态,没有发生重特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此次大检查相比一季度检查情况,我市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筑起重机械两项制度等质量安全关口逐步趋向规范,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逐步有所改善,履行质量安全法律职责情况有所增强,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稳步按照省厅要求有序开展,监督工作效率有所提高,执法力度明显增强。
从此次大检查情况来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较好的项目有:规划四路桥、仁达大楼、长海世贸广场、尚格名城香榭丽舍、金轮时代广场等5个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较差的项目有:株洲市河西污水收集系统二期、金源小区、天源纺织经济适用房19、20栋、攸县农机大市场1#住宅综合楼、茶陵幸福家园廉租房1#栋、繁茂大厦等6个项目。建议收回天源纺织经济适用房和繁茂大厦等2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责任主体单位履责行为不规范
1、 不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检查中发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项目13个,占13%。
2、 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责,仍然存在以包代管、资格挂靠现象,检查中发现此类不良行为的项目有19个,占19%。
3、 部分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按有关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认真排除安全隐患。
4、 部分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单列、支付、使用和管理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5、 部分责任人员不能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编制、审批、审核各环节均没有严格把关。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不能认真对安全设施组织验收,其中仍有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就进行施工。
6、 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仍有部分单位不组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此次检查发现此类不良行为的项目共计28个。
7、 个别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的资质还存在假冒挂靠现象,部分起重机械未执行产权备案,未执行使用登记制度,个别起重机械未验收和检验检测就投入使用。
(二) 施工现场问题较多
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1、图审中心提供的加盖图审图纸份数不够,施工现场使用的图纸普遍没有加盖图审章。
2、试块的标养、同养、标识和标准养护室不符合规范要求。
3、检测合同大都由施工单位签订,比对试验还未开展。
4、县市还存在外委超张拉加工钢筋的现象。
安全生产方面:
脚手架、支模架搭设不规范,钢管壁厚达不到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临时用电保护系统不完善,临边、洞口、进卸料口和安全防护棚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三) 监管工作有待完善
1、 有关制度的执行和监管不力,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仍不能得到全面落实到位。
2、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对重大隐患和质量通病治理不严,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不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 进一步落实省厅文件精神,细化实施办法,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三化”工作,即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 全面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情况的监督,在许可环节严格人员配备,在施工过程严格查验人员到岗和履责情况,促进责任人员自觉履行质量安全法律职责。
(三)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当前正值汛期,即将进入施工高峰期和高温季节(“两高”期间),开展以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支模架和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 建立健全差异化管理制度,完善层级监管,继续开展每季度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为下步工作重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加大检查密度,实施重点监控。针对不同季节的施工特点突出重点,实施管理。
(五) 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和工程程序。一是促进各项制度的全面执行;二是全面规范监督档案;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一线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监督工作效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 检查 通报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市建设局。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2010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