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监督执法的综合要求和建设工程专业技术管理特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管理按照“分片包干、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度,现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和市区内分为四个管辖片区监督,并指定对应责任监督科室、分管和专业技术归口领导:
一、管辖片区科室和分管领导监督职责划分
1、湘江以东、新华路以南(中心广场-南车集团)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及全市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监督一科负责监督管理。分管领导为夏向阳副处长。
2、湘江以东、新华路以北(中心广场-南车集团)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由监督三科负责监督管理。分管领导为邓一兵副处长。
3、湘江以西、天台路及延长线以北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由监督二科负责监督管理。分管领导为聂光辉副处长。
4、湘江以西、天台路及延长线以南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由监督四科负责监督管理。分管领导为谭家利副处长。
5、各科室负责各自片区域内受监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开工项目。
二、专业技术归口领导管理职责划分
主要是对归口专业的管理、督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1、市政基础设施:归口领导为夏向阳副处长。
2、房屋建筑工程:归口领导为聂光辉副处长。
3、安全生产:归口领导为邓一兵副处长。
4、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技术:归口领导为文建国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