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我处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省总站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处2007年工作要点,全处人员精诚团结,牢记使命,以开展“项目建设年”为契机,本着“热情服务,温馨提示,严格执法”的原则,严把“四个关口”,积极努力工作,协调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配合联动,落实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监管工作主要数据
2007年上半年新注册受监工程144个,建筑面积108.56万m2;竣工归档工程项185个,建筑面积148.97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备案工程171个,建筑面积128.71万m2 ;编制监督工作方案156份;出示监督报告158份。
监督部门下发整改通知777份;下发局部停整通知357份;收到整改回复522份;下发通报33份。
进行施工安全评分224项。其中优良8个,优良率3.57%,合格197个,合格率87.95%,不合格19个,不合格率8.48%。
检测部门2007年上半年出具检测试验报告11698份,其中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报告11255份,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告285份。
记录不良行为5份,立案26起,处罚金额22.8万元。
二、2007上半年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行政能力
1、深化机构改革,强化行政职能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编委和市建设局的关心指导下,把我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能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为更好利于工作的开展,我处对单位人员进行了分流,一部分具有高技术专业水平、高职称、行业管理经验强的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行使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能;一部分工作人员划分到后勤、检测等岗位,隶属我处的二级机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成功顺利地将检测中心搬迁到新的基地,于2月8日重新开始开展检测业务。通过机构改革的深入化,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了行政职能,为今后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深化目标考核,强化岗位职责
为提高全处干部职工素质,以提高工作效率,在同全处干部职工层层签定岗位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处岗位职责、业绩考核进行了细化,每季度按科室、个人职责的细化、量化标准进行一次考核,通过往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考核评比活动,以考促干,以评促先,激励大家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在一季度个人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中涌现出15位优秀工作者,带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3、深化理论学习,强化全员素质
全处把理论学习放在全局的政治高度,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两小时理论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转变学风,把学习理论与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把法律法规与我市建筑市场状况相结合,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动全处的改革、创新和建设;同时为了提高全体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规定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章程以及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组织监督管理人员采用闭卷答题,检测人员采用现场操作和现场理论答题的模式进行业务考试。采取多形式教育,拓宽学习视野。3月2日,请市司法部门来我处为干部职工讲“两法、两条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案〈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律行为政纪条文暂行规定〉》,党风廉政和法律意识得以提高。
(二)完善监管制度,理清工作程序
1、实行专业管理,突出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为,我处自4月1日起实行“分专业”化管理。根据地域和专业特征,将原来监督一、二、三、四科及人员重新作了安排,分别设置了质量和安全监督科。并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融入专业化管理之中,房建工程质量监管,按照“责任到科,项目到人”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监管力度;安全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到科,专业责任到人”的原则,规范监管行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业(边坡、人工挖孔桩;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和临边防护;模板工程;临时用电)负责,每一位监管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把好责任状和承诺书的签定、开工条件审查、专业验收、阶段安全等级评分、安全备案等五个环节。为此我处先后制定了《关于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行专业管理的通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竣工备案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验收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十二个制度文件。
2、加强理论研讨,把定工作要点
面对众多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条文,如何把其变成自己工作中的要点,一直是我处深入探讨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处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的实际和监督管理人员多年的工作经验,就基坑、外脚手架、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等26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多次研讨,真正做到把众多标准条文变成自己的东西,并起草成文,装订成册,作为我处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
(三)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具体开展的几项工作
1、采取有效果断措施,搞好监督管理
为不断完善监督与执法工作模式,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凡不按要求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一律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到期未办理的,坚决予以停工。二是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一律不得承接工程施工;对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三类”人员无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停工。三是对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证件不符合要求和不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严格依法进行处理,进行不良行为公示,直至建议吊、扣资质。四是加强施工合同的审查,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安全费用的专款专用,凡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不按规范标准实施的施工现场,坚决予以停工整改。五是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不按照监督管理要求整改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违规、违章、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
2、组织专家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论证、评审、评估
全处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研究会四十多名专家成立专家评委库,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上半年共完成了14项危险较大的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内容涉及到深基坑边坡支护,模板工程及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外电防护及脚手架工程等多方面。对达不到施工安全要求的施工方案分别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书面改造意见,及时避免了在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大检查、排查,消除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今年五月份,我处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工程306项。在检查中,我处共下发局部停工通知65份,整改通知127份,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36份。根据大检查中签发的质量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施工企业将各项目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复核后,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处,各监督科在大检查后再进行逐一复查、排查。
通过这些检查,我处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组织召开责任单位讲评会,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通过层层严格把关,排除了大量质量安全隐患。我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无重大结构质量隐患,安全生产的事故死亡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质量、安全生产局面较好。
4、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我处在搞好工程监督的同时,注重多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参与各方参与工程建设单位及责任的安全生产意识。六月份,在建设局的指导下,我处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从6月1日起,全市质安监管机构和各在建设工程都张贴了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主干道临街工程和其它地点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在建工程,都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我处还在株洲电视台法制频道和株洲日报“质安专栏”上分期播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网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通过“活动月”工作的开展,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都得以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进一步得以提高,百姓更深入了解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通过“活动月”听取他们对建筑文明施工的一些宝贵意见,达到了“群防群治”的效果。
5、全力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建筑产品流入社会,减少质量纠纷和投诉,我处自去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对未实行分户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进行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特别是渗漏、开裂等情况,我处通过组织分析会的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并制定出实际的解决办法,另外,对于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我处建立了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及时督促有关质量责任单位尽快予以解决。上半年我处共处理此类投诉案件共15起。
同时,拓宽对投诉问题的研讨及决策。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活动越来越多,面对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建筑节能、基坑开挖给周边带来的影响等众多新的问题。今年三月份,由株洲市新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御林逸景项目,在基础施工中影响了市客运管理处住宅楼住户的正常生活。接到市客运管理处住宅楼住户的投诉后,我处组织多个部门先后召开了3次协调会,并多次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反映。在协调处理的同时,我处积极对此类问题加以研讨,并将其部署到日常工作之中,以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生产技能水平
为全面提高各级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技术素质,我处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一方面促进监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的提高,坚持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还先后派出8人次参加省级以上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半年,我处组织全市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学习了“2006年施工安全事故分析”,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市有14人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为现场施工监管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障。
同时,采取宣传引导促提高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我处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海报多种图、声、像、文等加强对建筑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对防坍塌、防高坠等方面的专业技术、规范进行学习。上半年我市总计宣传教育次数28次。召开现场观摩会,树立典型找差距,以点带面促提高。我局把质安标准化工作,同我市当前开展的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程等活动相结合。以我市当前开展的“项目建设年”工作为契机,重点对全市40多个重点项目作了具体部署。有多家企业主动申请召开年底的现场会。形成了比学争先的良好氛围,为我市进一步规范文明安全施工营造了好的环境。
7、健全完善处罚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一是继续实行“两到位”,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项目监督日常工作中,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必须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下发质量安全问题通报,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未竣工验收、备案且投入使用的项目进行登报公示。对已签发行政处罚建议的项目坚持两个到位原则(即处罚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召开约谈会,做好教育工作。我处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项目及时召开约谈会,促使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认识,认真整改隐患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处共召开约谈会8次,各项目在改正不良行为的同时,在约谈会中受到教育,进一步严肃了法律的权威性,也做到了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人性化。
8、加强监督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数据
经过六年的贯标实践, 处检测中心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程序化、标准化和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和监督检查。在管理过程中,定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质量体系进行内审,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六月,检测中心又通过了节能检测和资质就位监督审核,以先进的技术、可靠的质量、有效的服务、良好的信誉,为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科学、公正的数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加强信息管理,服务社会大众
信息科学化管理的高效,有利于工作顺利开展和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处按第一期目标基本完成“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修改完善工作,对已发现的程序缺陷和不适合我处具体工作的问题进行了修改调试。并着重对外网站进行了改版工作,对首页显示、栏目结构、后台发布、政务功能等做了全新设计,完成了该网站从“宣传型”向“服务功能型”的转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了质安监管政务信息报送渠道,及时上传报送省建设厅、省质安监管总站、市建设局、质安监管处的文件、通知、会议精神等。大大提高了信息更新频率,增加了网站的信息量,上半年共发布新闻信息30条,对违规违章工程项目进行通报及网上公示138次,在监管部门和基层、群众沟通交流和宣传质安监管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开展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办公,从工程监督报建到工程质量安全验收和评定(包括分段验收)及竣工备案,实行网络自动化管理。
(四)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大力开展“蓝天行动”,创建国家优秀文明城市
今年年初,我处制定了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工作要点和《进一步规范株洲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施工现场采取控制扬尘污染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生活、卫生环境,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促进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我处加大力度宣传安全达标,努力推动在建工程安全达标。并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文明工地的动态管理。在开展争创省、市文明工地活动的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蓝天行动”的要求,制定工地的扬尘、噪声等污染治理措施,如施工现场必须场地硬化,出入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倾倒等,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办法,减少工地粉尘、噪音污染,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断完善,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摆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将其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之一,为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保证城市环境质量不因工程施工而造成破坏。同时,在开展蓝天行动的基础上,以全市大局为首要,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我处监督人员在工地上通过宣传教育,有利配合了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的开展。
目前,新开工工程基本建立围档,市区范围内新开工工程的主干道和施工场地进行了硬化;作业人员住宿条件得以改善;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制止了凌空抛撒建筑垃圾。
2、加强中小学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良好学习环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株洲”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株洲市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精神,我处从3月下旬起,共对市区范围内各学校施工建设项目及学校周边的9个建设施工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确保“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顺利进行,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4月26日,我处就对建设工地高考禁噪工作重点作了部署。除了要求各建设工地将施工噪音控制在85分贝以内、每晚10时至次晨间不得进行砼浇筑作业等常规禁噪措施之外,在6月6、7、8日三天,市内8个高考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一律停止施工,确保了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
3、开展项目建设年,做好上门服务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第二年,为我市经济良好发展,市委市政府把今年定为“项目建设年”。我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指示,周密部署了项目建设年的服务工作,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帮企业解决问题,并多次深入企业做上门服务工作,从企业的管理制度到今后发展的方向等细节问题都不辞厌倦帮助其解决。在上门服务上取得很好成果,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好发展平台和后盾,得到社会上一致好评。
4、全面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积极参加建设局和办事处组织的各项计生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报建时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要求填报株洲市建设工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资料。上半年,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处还在五月份对全市在建设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我市建筑工地民工无一例计划外怀孕。但建筑工地流动人员计生管理工作仍存在很多漏洞,比如:未建立台帐报表制度,流动人员无证现象普遍,仍需加大管理力度。
三、存在的差距
1、关于安全生产专项费、商品砼、建筑节能。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专项费、商品砼、建筑节能等费用作为优惠条件不予收取,在招投标中阴阳合同,没有设立专用帐户,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造成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不能到位,商品砼和建筑节能推广工作进展困难。
2、关于责任主体意识。一是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少数建设单位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少数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3、关于工程拆除
在城市建设中,有大量工程拆除工作。拆除工作施工周期短、不确定因素多、危险性大、施工队伍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参差不齐,施工手段落后,工程拆除施工未纳入专项行政许可,只是在拆迁许可之内。造成拆除工作管理职责不明,施工监管工作未理顺,形成监管盲区,监管工作呈失控状态。
4、关于私房建设
私人投资的私房建设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逃避政府规费,逃避政府监管,擅自组织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毫无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现场存在污水、垃圾、扬尘现象严重,造成环境污染。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和谐发展极不相称。
5、关于开工前场地平整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三通一平工作,特别是平整场地时,往往尚未设立围档,而且扬尘污染情况非常严重,造成环境污染,有的甚至造成边坡塌方,引发安全事故。而此时,未在我局办理施工许可,也没有委托相应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开工前的场地三通一平管理存在盲点。
四、200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为落实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各项精神,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基本情况和数据,缓解监督机构人员少的矛盾。
(二)加强对五县(市)质量安全监督的督察及业务指导。继续开展克服质量通病及“创质量精品、用户满意”活动。
(三)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的监管和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工作;加大对节能项目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设备租赁单位和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管工作,对于起重机械设备强制要求建立日常维护和检查记录。
(五)继续开展建筑工地的扬尘、噪音污染的控制工作。
(六)继续开展以“边坡、人工挖孔桩、拆除工程、脚手架、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和施工用电”为重点的专项治理,从建立长效机制着手,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加强行为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七)加强拆除工程和规模私房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两法、两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各责任单位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八)抓好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各岗位相互间的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使部门各人员都掌握多种技能,做到一专多能;学习先进地市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业务知识考试、考核和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测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九)以两项认证为主线,将检测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到实处,加强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技术素质,拓展检测业务,增加技术含量。
(十)深入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举办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培训班、施工技术资料员培训班。
(十一)推广“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试运行;完成“CIS形象识别系统”;做好内外部信息系统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十二)抓好基地建设,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